今早刚破晓,他起来解手,结果看到树下有只麻雀在不停噗嗤着,在地上打着滚。那他自己自然就笑纳了,偷偷避开其他人,拔了翅膀烤了吃了。那鸟的滋味是他平生未见,他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,入口即化,连骨头都是软的,他好像控制不住自己,两下三下的,就把这鸟装进了肚子。等吃完了鸟,在地上打滚的,就变成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肚子痛的呀,他想就是生孩子,也不过如此吧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他倒没有后悔,毕竟要不是痛过这么一会儿,他早变成那些贼寇的刀下亡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之前一直怕贼寇发现他,提心吊胆的,没时间东想西想,现在闲下来了,他就感觉到,似乎自从他吃了那只麻雀,自己好像脑子更加清明了,听力、视力也更好了。等到了晚上,他发现,他居然能在黑暗里视物!外面黑漆漆的一片,可在他眼里,却和白天一样清楚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下阿狗的心思活络起来了,他到底比草儿和王少爷年长几岁,而且常常跟比他大的乞丐们混在一起,听的志怪故事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像他这样的,不就是话本里的主角吗?吃了什么天材地宝,从此得道成仙,金银美人统统送上门来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想着想着,阿狗忍不住开始流口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之前叫草儿老大,可不是真心想认老大,只是乞丐堆里的规矩就是这样,谁拳头大谁就是老大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实上,他做梦都想自己做老大,可惜在之前那帮乞丐里,他年纪最小,打不过别人,只好当个狗腿子、小喽啰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可不一样啦,他现在,可是神仙啦!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他想起了草儿的大力,还有之前被她追着打的样子,忍不住就萎了。他下意识摸了摸脸上的青紫,嘶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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